網路在走,概念要有!


網路的發達,讓人人都能登上鏡頭,更有機會成為自媒體。
因此,使得素人大量崛起,無論是網紅、實況主,直播、Youtuber等等,影響也隨之越趨蓬勃。
隨著越來越多人觀看這些媒體,或是追隨喜歡的網紅、直播主,
邀請這些名人代言、業配成為許多品牌的行銷第一選擇。
然而,散播力強大的社群區塊對於品牌的效益可能有益處也有可能成為摧毀品牌的推力。
在內容的製作與產品的宣傳上,往往可能一不小心,而誤犯了法規,進而引起法律糾紛。
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常見的違規行為吧!
當產品發生問題或有瑕疵,除了品牌需負責外,代言人是否也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針對涉及廣告不實或違規的產品,擔任產品代言、拍攝廣告的藝人、網紅等「代言人」,也必須負起連帶責任一併受罰。
而代言人部分,如果本身就知道這項產品「沒有這項效果」,或是迎合廠商進行「不實的宣稱」,
經查核證實有這些行為時,將依情節輕重依法開罰。
不少直播主或影片製造者為吸引點閱率,會演唱歌曲、轉播電影片段、將他人音樂當背景、朗讀有版權的書籍文字。
以上行為皆涉及著作權法重製、公開傳輸或公開口述權,
若未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同意或授權,又不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即構成侵害著作權。
先前有外國網路安全研究人員發現一個收集了數以百萬網紅KOL個人聯絡資料、紀錄超過4,900萬條的數據庫,
而數據庫並沒有任何加密和保護。
網紅、實況主、影片製造者甚至是觀眾在影片留言或直播中以不雅字眼謾罵,
若言語已具針對性,有鄙穢意味,聽聞者已可感受到他的情緒波動,就屬於攻擊性言詞,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經紀合約時間與工時過長、有太多工作限制等等,網紅或實況主簽約時不可不慎,
除了慎選經紀公司外,最好先與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網路世界無遠弗屆,雖然益處多,但壞處也同等增加,
除了以上問題,還有可能發生任何你我猝不及防的問題。
再次提醒大家,無論你是觀眾或是網紅,相關法規不可不顧,不要覺得網路中匿名性高,便無法可管。
若遇到任何法律問題,也歡迎向永盛進行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