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萬安42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

國防部將從今日起一連4天,分區在全台實施「108年萬安42號演習」,
30分鐘的演習過程執行人車交通管制,在外「趴趴走」,
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
(音符為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各5秒,各音節之間均間隔5秒,連續3次,共計115秒;解除警報音符是1長音90秒)後,
除人、車依規定避難,或依地形、地物確實掩蔽外,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
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一、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 難。
二、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地下段由捷運局自行管制),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三、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四、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五、軍用機場、港口,依空軍及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永盛提醒您,確遵民防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